肇庆调整最新或2024(历届)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时间:02-07 编辑:佚名 手机版

【2023年信息还在整理中,以下信息为往年数据,仅供参考-qejy.cn】

  8月7日讯:按照市委十一届第7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一届〔最新或2024(历届)〕21号)和市政府十二届33次常务会议纪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最新或2024(历届)〕9号)要求,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最新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相应调整。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最新或2024(历届)社保年度(最新或2024(历届)7月至最新或2024(历届)6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征收工作有关调整事项明确如下:

  最新或2024(历届)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参保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最新或2024(历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87元)300%的,以12261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最新或2024(历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87元)60%的,以2452元为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个人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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