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还在整理中,以下信息为往年数据,仅供参考-qejy.cn】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最新或2024(历届)〕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最新或2024(历届)1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洞头区灵昆街道)186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1660元/月;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1530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